关于完善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6-01-20 14:57:00    编辑:肖春梅    来源:东北新闻网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使我省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省是从1997年开始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至今已有17年,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115个,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540个,法律援助工作点10000多个。2003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后,我省于2004年出台了《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十几年来,省司法厅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行政管理、援助业务等多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较好地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多年来,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特色服务,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近三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咨询48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余万件,为受援人挽回了超过10亿元的经济损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关爱农民工、法援在辽宁”,“关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送真情”,“法律援助乡村行”,““关爱老年人温情夕阳红”等专项活动多次被省直机关工委评选为省直机关最佳实事。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律援助实践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变化,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机构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不足;相关服务标准不够统一,便民服务机制不够规范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和案件质量,下一步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方面是要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实体平台建设,只有建设好实体平台才能确保“工作有人负责、情况有人收集、服务有人提供、资源有人整合”,要进一步完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点(窗口),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菜单式、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向行业拓展,形成“覆盖基层、全域受理、就近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法律援助体系。城市社区在已有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点或服务窗口;农村在村委会设立服务点或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第二方面是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将司法行政目前已普遍设立的法律援助热线统一规范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并使之成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受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议和投诉”的综合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解决经济欠发达或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努力实现符合省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法律热线服务,使城乡居民享受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保障的需要。
  第三方面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让困难群众得到充分的权益保障,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在转交申请、核实情况、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等环节的协助配合,提高援助工作效率,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推进援务公开,完善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推行“点援制”,提高案件指派效率。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案前审核、案中监督、案后回访工作,提升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诉事项范围、程序和处理反馈工作,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
  第四方面是加快推进我省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司法厅于2014年3月启动了《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起草和申报工作,力争通过地方立法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援助范围亟待扩大等方面问题。2014年9月,经过反复讨论和数十次修改论证,《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已经完成。 2015年3月被省人大列为立法论证项目。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下,《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一定会早日出台,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我省的法律援助一定会惠及到更多的低收入群体,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